组织游客到广元旅游,住宿 1 晚(或购票且观看 1 个沉 浸式演出剧目)且游览 2 个以上在售门票的国家 A 级旅游景 区,或住宿 2 晚(或其中 1 晚购票且观看 1 个沉浸式演出剧 目)且游览 1 个在售门票的国家 A 级旅游景区。如因全市统 一发布的优惠政策而免门票的景区视为在售门票景区。 以下奖励政策中航空旅游团队、火车旅游团队、自驾游 旅游团队、汽车旅游团队、市外旅游直通车、累计奖励须达 到该条件。
对通过广元盘龙机场进(出)港且符合奖励条件的国内旅游团队,单个团队人数在20人(含)—40人,按单程每人40元、往返每人80元标准奖励;单个团队人数在40人(含)—60人,按单程每人50元、往返每人100元标准奖 励;单个团队人数在60人(含)—100人,按单程每人100 元、往返每人150元标准奖励。
对通过广元盘龙机场九游娱乐文化 九游app官方入口进(出)港且符合奖励条件的入境旅游团队,单个团队人数在20人(含)—40人,按单程每人60元、往返每人120元标准奖励;单个团队人数在40人(含)—60人,按单程每人75元、往返每人150元标准奖励;单个团队人数在60人(含)—100人,按单程每人150元、往返每人 225元标准奖励。
对从国内同一客源城市每架次组织100人(含)以上游客,满足奖励条件的旅游包机往返团队,奖励20000元;每 增加10人,增加奖励 2000元,以此类推。 对每架次组织入境游客100人(含)以上,满足奖励条件的旅游包机往返团队,奖励30000元;每增加10人,增加奖励3000元,以此类推。
(三)乘坐广元盘龙机场进(出)港航班的游客,可凭本人登机牌在7日内(含)享受广元国家A级旅游景区门票5折优惠。
对组织同一客源城市出发同 一车次(正常客运列车车次)来广元旅游且符合奖励条件的30人(含)以上的旅游团队,奖励1500元;每增加30人, 增加奖励1500元,以此类推。
对组织同一客源城市出发同一车 次(正常高铁车次)来广元旅游且符合奖励条件的30人(含)以上的旅游团队,奖励1800元;每增加10人,增加奖励600元,以此类推。
对组织游客统一乘坐同一时间、 同一车次列车来广元旅游且符合奖励条件的400人(含)以上的普通旅游专列(非正常客运列车车次),奖励40000元; 每增加50人增加奖励5000元,以此类推。
对组织到广元旅游且符合奖励条件的自驾游团队,一次 组织自驾车辆在10台(含)以上且人数在30人(含)以上的,按每人30元标准奖励;20台(含)以上且人数在60人 (含)以上的,按每人40元标准奖励;30台(含)以上且 人数在90人(含)以上的,按每人50元标准奖励。
对组织10人(含)以上国内游客来广元旅游且符合奖励条件的旅游团队,按每人8元标准奖励。
对组织5人(含)以上入境游客 来广元旅游且符合奖励条件的旅游团队,按每人50元标准 奖励。
从市外一次性组织100人(含)—200 人的大型旅游团队且符合奖励条件,按每人10元标准奖励; 从市外一次性组织200人(含)—300人的大型旅游团队且 符合奖励条件,按每人15元标准奖励;从市外一次性组织300人(含)以上的大型旅游团队且符合奖励条件,按每人20元标准奖励。
对组织国内市外游客来广元开展研学旅游,在2个(含)以上市级研学旅行实践教育基地开展研学旅游且住宿1晚, 或在1个(含)以上市级研学旅行实践教育基地开展研学旅 游且住宿2晚,月度累计人数达到300人(含)以上的,按 每人 20元标准奖励。 对组织入境游客来广元开展研学旅游,在2个(含)以上市级研学旅行实践教育基地开展研学旅游且住宿1晚,或在1个(含)以上市级研学旅行实践教育基地开展研学旅游 且住宿2晚,按每人50元标准奖励。
对旅行社组织到广元旅游 且符合奖励条件的直通车旅游团队,全年不少于80班、2000人,每周至少发一班,从近程市场(200公里至500公里)到广元旅游的,给予每班1000元的奖励;从中程市场(500公里至800公里)到广元旅游的,给予每班1500元的奖励; 从远程市场(800公里以上)到广元旅游的,给予每班2000元的奖励。
对组织在广元境内为15人(含)以上落地游客提供一日游线路产品直通车的旅行社,从广元盘龙机场、火车站、汽车站到市内各景区,每天发车 且至少游览2个售门票的国家A级旅游景区,按每个团队500元的标准给予奖励,每个旅行社每天只奖励一个团队。
(一)全年累计组织国内团队游客3000人(含)以上、5000人(含)以上、8000人(含)以上、10000人(含)以 上来广元旅游的,分别给予3万元、6万元、10万元、15万元的奖励。超过10000人的,每增加5000人,再奖励6万元。
(二)全年累计组织入境团队游客500人(含)以上、1000人(含)以上、3000人(含)以上、5000人(含)以 上来广元旅游的,分别给予1万元、2.5万元、9万元、15万元的奖励。超过5000人的,每增加5000人,再奖励10万元。
(三)凡年度组织团队游客人数累计达到3000人(含) 以上,排名前5名的旅行社,分别给予5万元、4万元、3万元、2万元、1万元的一次性年度贡献奖励。
九、同一团队同时符合多项规定的,按“就高不就低、 不重复享受”原则确定,不重复奖励。
十一、本奖励政策由广元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负责 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元市旅游营销优惠政策(2020年修订版)的通知〉》(广府办函〔2020〕36号)同步废止。
(二)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信息真实,信用记录良好。每年首次申报前,须向广元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财务管理制度、上年度无欠税证明、上年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等资料。
(三)组织、接待市外游客在广元市旅游的旅游团队须符合奖励条件,并在全国旅游服务监管平台旅游团队系统中填报。
(四)近两年未有因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等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机关处以罚款及以上的行政处罚,未发生重大舆情事故和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每年首次申报前,需提供旅行社所在地文旅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加盖公章的证明。
(五)申报前须在广元市旅游营销奖励政策申报平台(以下简称申报平台)中注册账号。注册账号前,须向广元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纸质材料,包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法人身份证、公司开户行及账户、旅行社责任险保单等,审核通过后方可注册账号。
(一)旅游团队出发前,旅行社在申报平台按要求逐项如实填报,生成该团队信息二维码。
(二)旅游团队运行中,景区和酒店扫描带队导游的团队信息二维码后,据实核定团队人数、行程信息等。景区门票、演艺项目以实际购票(含购票和免票)人数为准,酒店住宿以实际入住人数为准。景区、酒店账号和初始密码须联系广元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设置。
(三)旅游团队行程结束后20天内,申报旅行社须根据各对应类别团队的申报要求将佐证资料上传至申报平台,逾期将审核不通过。
(四)广元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负责审核工作,每季度审核完成后,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项目审计,审计完成后广元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按相关程序申报、兑现补助资金。除市外旅游直通车团队以外,其余团队奖励资金每季度结算一次。
附件资料须扫描或拍摄为图片,并确保规范清晰;上传至申报平台无法辨识的附件资料,视为无效。
6.购票且观看沉浸式演出剧目的团队须提供消费发票(备注观看时间、人数);
7.通航航班提供游客机票或登机牌或电子客票行程单;包机团队提供包机合同和发票。
6.购票且观看沉浸式演出剧目的团队须提供消费发票(备注观看时间、人数);
7.普通火车旅游团队提供火车票;高铁旅游团队提供高铁票或动车票;专列旅游团队提供铁路部门调令、趟次证明和座位数证明,旅行社与铁路管理部门签订的旅游专列(包车厢)的合同(协议),支付专列(包车厢)款项的支付证明凭证。
6.购票且观看沉浸式演出剧目的团队须提供消费发票(备注观看时间、人数);
7.自驾游车队所有车辆行驶证复印件;落地自驾团需提供车队成员在广元租车的相关证明(如租车协议或租车发票等)。
6.购票且观看沉浸式演出剧目的团队须提供消费发票(备注观看时间、人数);
6.市级及以上研学旅行实践教育基地(营地)的确认书以及资金往来相关票证;
6.市外直通车旅游团队须提供酒店住宿发票和入住登记流水单(备注房间数、人数),购票且观看沉浸式演出剧目的须提供消费发票(备注观看时间、人数);
7.每月提供直通车运营报告和验收资料总结书,加盖公章后报送至广元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复审。
本项奖补的“公里”计量标准为:旅游团队出发地点至在广元游览最远景区的最短公路交通运输距离。
累计奖励中的游客人次数指广元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审核通过的年度(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人次数,未通过审核的游客人次数不计入累计奖励。
(一)申报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必须真实有效,申报单位法人代表应当严格审查提交的申报材料,确保其完整性、真实性、合法性。申报单位应积极配合,主动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及时提交需查验的团队档案资料、财务凭证原件等,如因不配合影响审核工作的,自行承担后果。
(二)申报单位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取消其申报资格,并收回已拨付的奖励资金。
(三)广元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各县区文旅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大对优惠政策申报过程中涉及旅行社、景区、酒店以及游客人数真实性的日常检查和随机抽查力度,并保存有关资料,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四)景区或酒店与申报单位存在违规操作的,将依法对弄虚作假人员追究相关责任。
(五)广元市旅游营销奖励政策兑现情况将在广元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网站()适时公示。
申报单位向广元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提供正式发票后,由广元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通过对公账户拨付奖励资金。
原《广元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关于印发广元市旅游营销优惠政策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版)的通知》(广文广旅发〔2020〕55号)同步废止。